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取“好处费”共计140万元。近日,海口中院对琼山区原副区长吴其军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万元。
吴其军简历
吴其军,男,汉族,1965年11月出生,海南海口人,中央党校大专学历,1988年5月参加工作,199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海口市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1988.05-1990.03共青团琼山县龙桥镇干事
1990.03-1993.04共青团琼山县龙桥镇委书记
1993.04-1996.05琼山县(市)龙桥镇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其间:1992.09-1995.07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6.05-1999.03 琼山市龙桥镇副镇长
1999.03-2001.07琼山市十字路镇委副书记,镇长
2001.07-2005.11琼山市(区)旧州镇委书记
2005.11-2007.01琼山区副调研员,旧州镇委书记
2007.01-2007.04琼山区副调研员,云龙镇委书记
2007.04-2007.11琼山区副调研员,云龙镇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7.11-2007.12琼山区政府副区长,云龙镇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7.12-2012琼山区政府副区长
2012-2015.06海口市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2015年6月2日,据海南廉政网消息,海口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吴其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2015年12月10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