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云南省纪委网站消息,近日,昭通市纪委对巧家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陈顺德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经查,陈顺德在担任巧家县政协副主席、副县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期间,隐瞒报告个人及家人购置的房产、认购黄金、购买基金等重大事项,违规投资经商办企业,未经招投标发包工程2013.237221万元,滥用职权造成国家专项资金损失38.3379万元。在昭通市纪委对其审查期间,对抗组织审查。
陈顺德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昭通市纪委审议并报昭通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顺德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