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日前,天津市津南区区委原书记吕福春(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侦查终结,已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吕福春简历
吕福春,男,汉族,1963年1月生,天津市人。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9月参加工作。南开大学政治学理论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任天津市津南区委书记。
1980年09月至1982年09月,在天津市静海县师范学校学习;
1982年09月,为静海县师范学校团委副书记(其间:1984年09月至1987年07月,在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党政干部基础科专业在职学习);
1986年11月,为静海县师范学校团委书记;
1988年11月,任共青团静海县委副书记;
1993年02月,任共青团静海县委书记;
1996年05月,任共青团天津市委副书记;
1998年01月,任共青团天津市委副书记,市青年联合会主席(其间:1998年09月至2001年01月,在南开大学政治学理论专业在职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2年01月,任主持共青团天津市委工作;
2002年03月,任共青团天津市委书记,市青年联合会主席;
2006年04月,任汉沽区委书记;
2009年12月,任天津市滨海新区区委副书记、滨海新区塘沽工委书记;
2014年12月,任天津市津南区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