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6-12-30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446℃

1.南平市质监局调研员廖达明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清明、2016年元旦等节日期间,廖达明多次使用公车用于探亲、参加私人聚会等活动。2016年11月,廖达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赔公车私用产生费用。

2.德化县副县长陈祥端(非中共党员)收受购物卡及私驾公车问题。春节期间,陈祥端收受其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2000元购物卡;2015年10月8日,陈祥端未经批准,驾驶公车办理私事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6年10月,陈祥端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被责令退缴相关费用。(福建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