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6-12-30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450℃

1.河北建材职业学院副院长朱玉春违规批准职工公款旅游问题。该院中专部经分管副院长朱玉春同意,以参观学习名义组织部分教职员工到辽宁省鞍山市某风景区旅游,共计花费1.55万元。之后,中专部将其中1.3万元在“教育事业支出院长基金”科目中核销,剩余2500元由参与旅游人员个人支付。朱玉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联盟法庭审判员张观华违规为儿子操办生日宴问题。2016年6月9日,张观华为儿子操办生日宴,邀请亲属、朋友、同事等96人参加,并设记账台收受礼金3.8万余元,其中违规收受62人礼金2.61万元。张观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新华区法院第四党支部书记、联盟法庭庭长张秋力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张北县地税局公款购买香烟并违规接待问题。2016年1月2日,该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经党组书记、局长杜永成同意,用公款购买3.7万余元的香烟。在组织审查时,退还价值8840元的香烟;剩余香烟违规用于接待。杜永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河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