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一电厂科长因涉嫌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014-03-11 来源:正义网 热度:2870℃

    电现年59岁的安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淮南田家庵发电厂基建办工程科原科长潘中立,因涉嫌受贿罪,经安徽淮南市八公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近日,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非法所得的50000元依法予以追缴。

2003年至2011年,担任基建科长的潘中立,负责该电厂的新建工作,担负起新机组设备招票投票中的技术评标和签订技术协议,以及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后期设备质保金的支付审核工作。

让金钱迷住眼睛的潘中立,忘记自己担子的重量,忘记组织的信任与担当,却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收受请托者的钱款,为他人大开方便之门。2004年中秋节前的一个晚上,江淮电缆公司销售经理吴某介绍该公司销售副总经理陆某为了承接该电厂新建机组项目的电缆供应,将其邀请至一宾馆,借送月饼之际将事先准备好的20000元现金装置于月饼的袋子内,2005年,因供应给该电厂的电缆不合格,陆某为感谢潘中立帮忙抽回出现质量问题的电缆,经降低自己的成本,又将10000元现金装进信封放到其办公室的抽屉内,收到现金的潘中立,大开方便之门。2008年为感谢潘中立,江淮电缆公司销售经理吴某,在其请吃饭的宴席间又给20000元现金,供其个人挥霍。

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的潘中立,利用手中的权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款50000元。案发后积极退赃,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故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