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消息:日前,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对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新疆煤炭安全监察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买买提·吐尔迪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买买提·吐尔迪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严重违反反分裂斗争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组织纪律,违反议事规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严重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买买提·吐尔迪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买买提·吐尔迪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察厅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上交国库;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