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7-05-12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285℃

1.湘潭县石潭镇八角亭村党支部原书记冯应龙侵占五保户赔偿金等问题。冯应龙利用职务便利,侵占五保户赔偿金、水库承包款、上级单位支持资金等各类款项34.72万元。冯应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安乡县大鲸港镇渔民社区党支部原书记辛泽忠等人截留私分补助资金问题。该社区在实施渔民上岸安居工程期间,违规截留340户补助资金共51万元,辛泽忠和出纳熊云国、妇女主任陈燕,以辛苦费名义私分14万元。3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龙山县林业局干部刘俊化贪污退耕还林款问题。刘俊化在实施退耕还林项目时,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骗取补贴款11万余元。2016年12月,刘俊化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7年1月,受到开除公职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湖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