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7-06-08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253℃

1.海东市平安区平安镇化隆路社区原主任李晓艳违规发放临时救助资金问题。2015年3月,李晓艳授意工作人员填报虚假资料,虚报冒领临时救助金1.5万元,后又改变救助对象,将部分救助金发放给其他贫困户和低保户,部分用于交暖气费和报销餐费,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2月,李晓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临时救助金已追回并发放给原贫困户。

2.治多县扎河乡玛赛村干部挪用扶贫资金问题。青梅才仁在任玛赛村村委会主任期间,从集体经费中取走1.15万元,其中1500元用于发放卸任村干部慰问金和村会计奖励金,剩余1万元据为己有。该村在举办文化活动时,经青梅才仁建议,与村干部崇布松保、达登才仁尼玛、哇西巴青、仲巴文德共同商议,从扶贫资金中提取6.48万元,作为活动经费。年底,县扶贫局要求将扶贫资金发放给牧民时,青梅才仁又与崇布松保、达登才仁尼玛、仲巴文德商议,从合作社启动资金中取出6.48万元,用来垫付被挪用扶贫资金。2017年3月,青梅才仁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余4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青海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