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7-06-13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055℃

1.仙桃市西流河镇太力村党支部原副书记戴刚贪占救济金问题。2015年1月,戴刚在镇民政办领取该村困难儿童付某救济金存折后,没有按要求交给付某监护人,谎称付某救济金已被取消;戴刚先后3次从该存折上取款共1.1万元,用于个人开支。戴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天门市竟陵街道办事处耀星村(社区)党支部原委员杨春成侵占集体资金问题。2013年12月,杨春成私自将本村公路承建商刘某缴纳税费的1.66万元发票予以报销,并据为己有。杨春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湖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