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纪委通报9起扶贫领域典型违纪问题

2017-07-24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381℃

河北省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各级加大扶贫领域问题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努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有关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承德县三家乡时任副乡长李晓峰对扶贫资金违规使用失察问题。2015年,三家乡和家村上报14户村民申请贴息贷款,贷款贴息补助实际由7户村民领取,李晓峰工作失察。李晓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2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隆尧县莲子镇时任党委副书记成晓玲、白家寨村党支部书记武立华、村委会主任赵井国对骗取扶贫资金失察问题。2016年,莲子镇白家寨村5户扶贫对象申报养羊扶贫项目资金,以借羊的方式或以在他处寄养的名义通过验收,共套取扶贫项目资金1.5万元。时任包片领导成晓玲监管不到位,武立华、赵井国把关不严。2017年5月,成晓玲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武立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赵井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南和县贾宋镇党委宣传委员、武装部部长张立强对扶贫资金被冒领多领失察问题。2015年,县扶贫办在南里庄村开展苗木果树和养殖项目扶贫,该村8人存在冒领、多领扶贫资金问题,张立强主管扶贫工作,工作失察。2017年2月,张立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平山县北冶乡官道峪村党支部书记付强挪用扶贫资金问题。2016年,付强将上级拨付的核桃、苹果基地建设项目资金部分挪用,用于修建村内设施。2017年5月,付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行唐县上碑镇刘磁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赵建芳,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左进生、刘二连违规收取扶贫项目押金问题。2015年,赵建芳、左进生、刘二连违规收取扶贫项目养猪户押金,用于村内其他开支。2017年2月,赵建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左进生、刘二连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武邑县韩庄镇南郭村党支部书记刘国恩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低保范围问题。2015年,在该村低保评定过程中,刘国恩把关不严,把不符合条件的刘某纳入低保范围。2017年6月,刘国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大名县万堤镇黄炉村村委会主任张国锋违反精准扶贫要求,平均发放扶贫物资问题。2015年10月,张国锋违反精准扶贫相关规定,按人口平均分配扶贫物资。张国锋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5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任县永福庄乡怀屯村党支部书记怀志其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纳为贫困户等问题。怀志其在没有经过村民代表推荐的情况下,将不符合条件的弟弟纳为一般贫困户,把应发给贫困户的太阳能发电板安装到自己家。2017年5月,怀志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下伙房乡大庙村党支部书记敖文平、村委会主任殷亚东对套取扶贫资金失察问题。2015年,大庙村部分人员违规套取种植中草药扶贫资金14万元、种植杂粮扶贫资金16万元。2017年3月,敖文平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殷亚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河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