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纪委对近期查处的5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这5起典型案例是:
1.屯昌县屯城镇政府科员、平坡村村委会包点组长张孟乔在扶贫工作中索取和收受财物问题。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张孟乔在担任屯城镇平坡村村委会包点组长并负责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实施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贫困户索取并收受11500元人民币及两条香烟。2017年4月,张孟乔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降级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退还贫困户当事人。
2.万宁市三更罗镇南平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家雄等人隐瞒实情骗取扶贫资金和物资问题。在2015年扶贫工作队入户核实时,黄家雄,村原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胡朝霞,原村委会委员黄大雄、陈俊良等4人向扶贫工作队隐瞒其家庭收入情况,以其本人或配偶名义申报为贫困户。2016年以来,黄家雄、胡朝霞、黄大雄、陈俊良家庭分别违规领取扶贫资金61700元、74250元、59450元、73500元,以及扶贫物资若干。2017年6月,黄家雄、胡朝霞、黄大雄、陈俊良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相关人员职务按程序进行罢免,违规领取的扶贫资金正在追缴中。
3.陵水县提蒙乡政府残联专员朱光照等人隐瞒实情骗取国家低保金问题。朱光照和提蒙乡政府合同工谢邦旭原为农村低保户,两人分别于2012年12月和2015年1月被聘用为提蒙乡政府残联专员及合同工,月收入均已超过农村低保标准,但在低保核查小组入户核查时隐瞒其收入情况,造成民政部门继续保留其低保待遇。其中,朱光照违规领取低保金9960元,谢邦旭违规领取低保金9600元。2017年7月,朱光照、谢邦旭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低保金正在追缴中。
4.定安县龙湖镇里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泰学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不符合条件农户被列为贫困户问题。2014年,张泰学明知村民王新香(党员)不符合贫困户条件,在村委会集体讨论时没有提出异议,仍同意王新香申报贫困户,致使王新香被列为贫困户,并先后领取扶贫款物共计9760元。2017年6月和7月,张泰学、王新香先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款正在追缴中。
5.万宁市东澳镇四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众雄等人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不符合条件农户享受扶贫政策等问题。四维村党支部委员陈惠雄违规将不符合贫困户标准的儿子陈某申报为贫困户;黄众雄对扶贫工作疏于管理,不按照规定及时清退不符合贫困户标准的陈某和村委会委员张某,致使两户农户违规领取扶贫资金合计26400元。2017年7月,黄众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惠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某违规领取的扶贫资金23150元已退还镇政府,其余违规款正在追缴中。陈某和张某不再列为贫困户。(海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