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7-09-15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315℃

1.潼南区田家镇佛镇村村委会主任舒先寿在危房改造工作中收受感谢费问题。2014年6月至2015年4月,舒先寿在协助镇政府开展危房改造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本村危房改造户陈某某感谢费1.3万元。调查期间,违纪款项已清退。2017年5月,舒先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秀山县乌杨街道贵图社区党支部书记蒋思洪、居委会主任肖开永在社区管理服务中违规收费问题。2011年至2015年,2人组织本社区党支部、居委会委员及各组组长研究决定,以“社区管理费”“赞助费”“环卫赞助金”等名目,向辖区内部分建房户收取管理费共计3.4万元,用于社区环卫等集体开支。2017年5月,2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重庆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