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7-09-15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443℃

1.海东市乐都区瞿昙镇隆国村违规收费等问题。2012年至2017年,隆国村党支部原书记韩英德、村委会原文书侯建成、现任村党支部书记张得庆,在惠农物资发放过程中,违规向群众收费共计9520元用于支付物资运费;未及时将村集体征地拆迁款3万余元入账纳入村财镇管范围;2012年至2017年期间该村惠农物资发放情况未公示公开。侯建成在镇经管站财务审计和组织调查时态度不端正、不配合,不如实说明问题。2017年7月,韩英德、张得庆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侯建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西宁市城西区通海路综合执法指挥中心中队长景海刚违规收取保证金问题。2016年至2017年,景海刚在办理辖区门头审批时,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取施工保证金4.44万元,未及时退还商户。2017年7月,景海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青海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