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取财政下拨专款,却用来给自己发放节日补贴。广西柳州市柳北区园林绿化管理所所长刘某、副所长鲁某某与他人结伙贪污公款7.8万元。日前,柳北区法院以贪污罪一审判处刘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判处鲁某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
2010年中秋节前的一天,刘某来到鲁某某办公室,称绿化所管理层人员比较辛苦,想给管理层人员发放节日补贴,鲁某某表示同意。而后,刘某便指使窦某、何某采用虚列开支及用假发票报账的方法,先后三次从绿化所账户上套取财政下拨的“老城区景观提升工作专款”20余万元。之后,刘某、鲁某某等6人将其中的7.8万元平分,每人分得1.3万元。
2013年底,经群众举报,检察机关对刘某、鲁某某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之后两被告人的亲属代其退出了全部赃款。
法院审理后认定,二被告人所犯贪污罪成立,但二人积极退赃,有一定悔罪表现,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并具备缓刑条件,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