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黑龙江省纪委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对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金济滨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金济滨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宗旨意识和党性观念涣散,纪律意识淡漠,利用扶贫项目立项和扶贫资金审批权以权谋私,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导致扶贫资金被骗取,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必须坚决查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金济滨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建议撤销其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省政协委员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
金济滨简历
金济滨,男,汉族,1954年8月出生,辽宁辽阳人,大学文化,1971年9月参加工作,197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1.09—1978.03 省生物制品二厂工人
1978.03—1982.01 哈尔滨师范大学历史系历史专业学生
1982.01—1983.08 省委机关党委宣传部干事
1983.08—1984.11 省委直属机关团委副书记
1984.11—1990.09 省委直属机关团委书记、青联主席
1990.09—1992.08 省委直属机关工委统战部部长
1992.08—1993.04 黑河市委副书记
1993.04—1993.10 黑河市爱珲区委副书记
1993.10—1997.02 肇州县委副书记
1997.02—1998.05 省劳动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1998.05—2000.06 省劳动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兼省劳动就业局局长
2000.06—2002.06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兼省劳动就业局局长
2002.06—2005.11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党组成员(正厅级)(其间:2002.06—2004.06援藏任西藏日喀则地委副书记)
2005.11—2015.07 省政府副秘书长(正厅级)、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2015.07— 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