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公开曝光八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018-02-06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203℃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讲话、批示精神,不断加大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力度。日前,中央纪委公开曝光8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1.河北省隆化县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王金柱在扶贫项目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从中收受财物等问题。2013年至2016年,王金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多个村、合作社和个人在申报验收扶贫项目上谋取利益,先后收受12人钱款10.4万元及其他物品;对7个扶贫项目申报验收把关不严,造成国家扶贫资金184.2万元被骗取。2017年11月、2018年1月,王金柱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已被追缴,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辽宁省康平县柳树屯蒙古族满族乡党委原书记杨宇新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2014年至2017年,杨宇新通过虚构工程项目、伪造工程合同等方式,套取专项扶贫资金12万元和财政资金446万余元,用于个人消费、请客送礼等支出;分21次挪用村级集体资金和村民互助资金435万余元;将用少数民族发展专项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投资建设的扶贫项目,违规指定其司机、同学承建。2017年9月,杨宇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已被追缴,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湖北省红安县七里坪镇石家咀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石生富等人截留五保资金等问题。2015年至2016年,石生富与石家咀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蔡桂莲、石和生以及村委会副主任万胜全商定,分2次从五保户的供养资金中截留1.76万元,用于发放村干部补贴。2017年9月,七里坪镇要求石家咀村整改,石生富、蔡桂莲编造虚假的退还五保资金清单,实际并未退还截留资金。此外,石生富等人在低保评定时优亲厚友,违规为村干部亲属办理低保(尚未实际获得低保金);家庭经济困难的群众周某某多次申请低保,石生富等人却以指标不足为借口不予办理。2017年11月,石生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依法罢免村委会主任职务;万胜全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被依法罢免村委会副主任职务;蔡桂莲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被依法罢免村委会委员职务;石和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截留的1.76万元已被追缴并足额发放给8户五保户。

4.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业机械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钟昌文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2013年至2016年,钟昌文在担任湘西州农机局驻龙山县农车乡纸厂村扶贫工作组组长期间,利用组织实施纸厂村扶贫工程项目的职务便利,采取虚增工程量等方式,与民营企业人员王某某共同占有扶贫工程项目资金607万余元。其中,钟昌文个人占有168万余元。2012年至2017年,钟昌文还利用先后担任龙山县政府副县长、湘西州农机局副局长兼农机局驻龙山县农车乡纸厂村扶贫工作组组长、湘西州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等职务便利,帮助他人承揽扶贫工程建设项目或谋取其他非法利益,收受他人财物117万余元。2017年8月、10月,钟昌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已被追缴,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王某某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亦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广东省兴宁市水口镇洋槐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雨等人违规收受财物、套取挪用扶贫资金等问题。2012年至2015年,刘雨以指定工程承包方等方式帮助他人承揽扶贫等工程建设项目,先后10次收受承包商黄某某、刘某某等人钱款10.7万元。2014年,水口镇政府驻洋槐村工作组组长刘志浩指定其妻陈某某承接洋槐村藤艺培训扶贫项目,从中获利1.5万元。2014年,在未履行立项报批和招标程序的情况下,刘雨与洋槐村时任村委会委员兼出纳刘依龙等人使用对口帮扶扶贫资金89.47万元,实施油茶种植项目,种植后不进行养护,导致油茶长势极差、存量稀少,造成扶贫资金严重损失浪费;通过签订虚假投资合同、伪造会计凭证方式,套取挪用对口帮扶扶贫资金45万元。2017年7月,刘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依法罢免村委会主任职务,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7年12月,刘志浩、刘依龙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刘雨违规收受的资金和刘志浩不当获利均已被追缴。

6.广西壮族自治区融安县桥板乡党委原书记王时林非法占有扶贫项目资金等问题。2015年,王时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扶贫项目结余资金1.5万元占为己有,并伪造该资金用于修路的虚假材料。2013年至2016年,王时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助民营企业人员杨某某、周某某等人承接扶贫工程建设等项目,先后9次收受杨某某、周某某等人钱款12.5万元。2017年12月,王时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侵占和违规收受的资金均已被追缴,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贵州省龙里县扶贫开发局原局长范玉旭索取、收受钱款等问题。2012年至2016年,范玉旭先后7次向承接扶贫项目、享受扶贫贷款贴息政策的企业索取钱款19万余元,12次收受相关企业钱款84.5万元(索取、收受的钱款已被范玉旭挥霍)。范玉旭以“减贫摘帽”奖励为名,拨付某养殖企业3万元,实际让企业用该笔资金为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员修建竹鼠圈舍及提供50对种鼠。2016年7月、8月,范玉旭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阿瓦提乡民政办低保专干麦麦提江·喀日挪用挥霍低保资金问题。2016年3月至4月,麦麦提江·喀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挪用阿瓦提乡农村低保资金173万余元,并将其中101万余元用于赌博,已全部输掉。2016年5月,麦麦提江·喀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挪用的173万余元已被全部追回,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对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进行了动员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在新的一年里谋好篇、起好步、开好局,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

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指出,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是纪检监察机关今后三年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加大监督执纪力度,重点查处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要因地制宜,精准监督,既解决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又发现和纠正本地区本部门突出的个性问题。要加大监督检查、督查督办和通报曝光力度,把责任和任务压实到县乡党委政府、覆盖到“最后一公里”。要更加突出问责,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的,坚决追究责任。要通过深入细致的专项治理,确保扶贫政策和资金项目的“阳光雨露”惠及贫困群众,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厚植党的执政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