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原党组书记、主任刘昆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2008年至2013年,刘昆明任职省扶贫办开发办公室主任期间,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群众纪律,违规向企业乱摊派;违反工作纪律,违规使用专项扶贫资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扶贫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滥用职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涉嫌职务犯罪。
刘昆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领导,目无法纪,利用扶贫项目和资金送人情、谋私利,官僚主义作风严重,不正确履行职责,拍脑袋决策,造成扶贫资金重大损失,并涉嫌职务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昆明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刘昆明简历
刘昆明,男,汉族,1954年4月生,山西泽州县人,大学本科学历,1977年10月参加工作,197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3年4月,任省农业厅计划财务处副处长;
1995年3月,任省农业厅计划财务处处长;
2000年8月,任省农业厅财务处处长;
2003年4月,任省扶贫办主任(正处级);
2003年6月,任省农业厅党组成员、省扶贫办主任(副厅级);
2006年12月,任省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
2012年6月,任省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巡视员;
2013年3月,任省扶贫办巡视员。
2013年7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