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赵峰被开除党籍、降低退休待遇

2018-02-11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2176℃

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阳泉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赵峰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赵峰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为谋取人事利益,给予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款。

赵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赵峰开除党籍处分,按科员确定其退休待遇。

赵峰简历

赵峰,男,汉族,1956年9月生,山西盂县人,大学本科学历,1972年9月参加工作,198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10月,任盂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2007年4月,任阳泉市郊区区委书记;2011年9月,任阳泉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郊区区委书记;2012年4月,任阳泉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系中共阳泉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2017年3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