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天津市纪委对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今年以来,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已经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77起,处理2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6人。
本次通报的2起典型问题是:
河东区卫生局组织机关干部以“学访考察”名义,公款到新加坡等国旅游,局党委书记姚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局长雒明池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出国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
宝坻区种子管理站站长郭士军违规购买使用公车,受到行政撤职处分,违规车辆予以收缴,退回违规领取的出车补助。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鉴,切实把八项规定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