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纪委对原省盐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曾繁忠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曾繁忠在担任省盐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和兼任榆亚盐场代理场长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榆亚盐场相关项目合作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曾繁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省监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曾繁忠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由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