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安徽省合肥市检察院指定,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对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简称“合肥轨道公司”)原副总经理张思源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今年46岁的张思源先后担任合肥轨道公司副总工程师兼总工办主任、建设事业部部长、副总经理等职务。2017年6月13日,合肥市纪检部门将张思源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合肥市检察院。同日,张思源被立案侦查。合肥市检察院侦查终结后于同年9月29日将此案交由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庐阳区检察院指控,2010年初至2016年1月,被告人张思源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12家地铁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贿赂款物共计人民币363万余元、5万多美元和2根50克的金条,为有关单位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从该案起诉书中看到,涉嫌向张思源行贿的项目负责人绝大多数都来自于中铁各局旗下的相关公司,所请托事项从项目招投标到施工现场管理,到帮助协调具体事务不一而足,其中仅仅因为请张思源帮忙协调解决地铁土建工程中的渣土外运问题,某公司项目部负责人就一次性送给张思源100万元。那是2014年底,中铁某局旗下的城市轨道公司承建的合肥地铁2号线3标段土建项目遇到了渣土外运的难题,项目部常务副经理冉某遂请张思源出面协调倾倒渣土场地事宜。经张思源协调后,合肥市瑶海区某村的一块土地租赁给该公司做倾倒渣土之用。为表示感谢及在以后的施工中继续得到张思源的关照,2017年8月的一天,冉某送给了张思源现金100万元,张思源予以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