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今年以来,海南省各级党委和纪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工作力度。这次通报曝光的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查处的九起案件,旨在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希望广大党员干部从中吸取深刻教训,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教导的“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以此为镜,引以为戒。切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立说立行、表里如一,坚守共产党人清正廉洁、实干勤政的政治本色。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对事业、对干部、对同志高度负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用制度“制权、管人、控钱”,注重廉政风险防控和预警,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苗头性的问题,早提醒、早打招呼,有病早治,有病马上治,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腐败。
省海洋与渔业监察总队原副总队长邢志刚:项目建设及补贴发放过程中收受贿赂
日前,省纪委对省海洋与渔业监察总队原副总队长邢志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检查。
经查,邢志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船载导航终端项目建设,捕捞许可证、柴油补贴和国家灾害补助发放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邢志刚的行为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省纪委、省监察厅分别给予邢志刚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其涉嫌受贿犯罪及其它问题线索一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