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眉山市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付庆一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付庆一违反政治纪律,参加迷信活动;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纵容、默许亲属利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涉嫌玩忽职守犯罪。
付庆一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痴迷封建迷信;纪律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贪欲膨胀,大肆敛财;作风糜烂,道德败坏,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省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省纪委决定给予付庆一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付庆一眉山市第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付庆一简历
付庆一,男,汉族,1964年5月生,四川眉山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年8月至1983年9月,在眉山县土地中学任教师;
1983年9月至1985年7月,在乐山教育学院中文系学习;
1985年7月至1994年6月,在乐山市教委工作;
1994年6月至1997年7月,任乐山市政府办公厅信调处主任科员、副处长;
1997年7月至1998年7月,任眉山地委办公室信息科负责人、科长;
1998年7月至2001年9月,任眉山地(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2001年9月至2006年4月,任眉山市委副秘书长;
2006年4月至2007年7月,任眉山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2007年7月至2011年11月,任眉山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
2011年11月至2016年11月,任眉山市政府副市长;
2016年11月至2016年12月,任眉山市委常委;
2016年12月,任眉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四川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