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毕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2019-01-01 来源:乐山市纪委 热度:1282℃

日前,经乐山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乐山市市中区纪委监委对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毕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审查调查。

经查,王毕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红包礼金、发放津补贴;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兼职取酬、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违规批准用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私设小金库;伙同他人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私分给职工,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犯罪;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严重损失,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王毕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法纪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乐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市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毕泉开除党籍处分;由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收缴其违纪所得;市中区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