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宜宾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辉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奖金,违规购置办公用房;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张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法纪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宜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市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市纪委决定给予张辉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宜宾市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