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中共安徽省纪委、安徽省监委对中共铜陵市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刘其鹿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其鹿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礼金、礼品;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刘其鹿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忘本变质、讲做分离,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商人“亲”“清”不分,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谋取一己私利,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免去刘其鹿中共铜陵市第十届委员会委员职务,终止其铜陵市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徽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刘其鹿简历
刘其鹿,男,1961年1月出生,汉族,籍贯安徽无为,出生地山东烟台,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入党。省委党校研究生。
1978.09--1982.07 阜阳师院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2.07--1983.02 铜陵师范学校教师
1983.02--1984.11 铜陵日报社记者、编辑
1984.11--1988.05 铜陵市委宣传部宣传科科员
1988.05--1990.12 铜陵市委宣传部新闻文化科副科级宣传员
1990.12--1992.10 铜陵市委宣传部新闻文化科正科级宣传员
1992.10--1995.02 铜陵市委外宣办副主任
1995.02--1996.12 铜陵市委外宣办副主任、市委宣传部新闻文化科科长
(其间:1995.09--1996.04在铜陵市委党校第5期中青班学习)
1996.12--1997.01 铜陵市委外宣办主任(副县级)
1997.01--1998.10 铜陵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副县级)
1998.10--2000.09 铜陵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2000.09--2002.05 铜陵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其间:2000.09--2000.11在省委党校宣传理论干部班学习)
2002.05--2006.03 铜陵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正县级)
(其间:2002.09--2005.07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
2006.03--2009.11 铜陵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正县级)
2009.11--2011.02 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2011.02--2012.07 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正县级)
2012.07-- 铜陵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副厅级)
(安徽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