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通报7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不担当问题

2019-05-17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565℃

天津市委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以来,以疾风厉势严肃查处典型问题,重拳出击、铁腕问责。为持续形成有力震慑,日前,天津通报7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不担当典型问题。

1.天津市宝坻区林亭口镇前瞿阝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孙克海落实扶贫助困政策不到位问题。2013年,宝坻区林亭口镇前瞿阝村五保户孙某,作为该村异地新建危房改造户,其危改新房建成后未及时搬入,仍留在其原有危房居住。2017年11月,前瞿阝村村民委员会将孙某空置的危改新房占用。孙克海作为该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不认真落实上级扶贫助困政策,致使危改群众利益受到损害,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12月,孙克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天津市静海区良王庄乡王家院村帮扶组组长张润国工作作风不实问题。2018年,在市委巡视组对静海区巡视期间,发现良王庄乡王家院村帮扶组“一户一策”户户雷同,且工作人员对因病致贫困难户基本情况了解不清。张润国作为王家院村帮扶组组长,对扶贫助困工作重视程度不足,缺乏细致而深入的调研,工作作风漂浮,形式主义严重,对帮扶组在帮扶期间未能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负有主要责任。2019年2月,张润国受到诫勉处理。

3.天津市河东区大王庄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李培源、教导员高军在处理群众信访举报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问题。2018年6月,大王庄街道接到群众信访举报,反映河东区津塘路丰盈公寓底商堵塞楼内消防通道、住户占用公共绿地私搭乱盖问题。大王庄街道执法大队教导员高军、大队长李培源先后到丰盈公寓进行现场核查,在未对底商进行内部检查的情况下,敷衍应付,向区整改办回复举报情况“不属实”。2018年7月5日,市环保督察组通报指出,河东区存在对群众信访举报调查不实不细的问题。2019年1月,李培源、高军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4.天津市红桥区西沽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科副科长(主持工作)、西沽街河长办公室副主任陈雄南落实河长制和辖区卫生监管职责不到位问题。2018年8月,市环保督察组督察发现,虽经西沽街道办事处多次集中清理,但北运河河道堤岸依然存在附近居民在河堤上种植蔬菜、在河道挡水墙旁的围园路上堆积大量建筑垃圾的现象。陈雄南落实河长制工作不到位,未严格履行自身职责,巡河中未及时发现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市环保督察组还发现水木天成社区内圈占绿地问题反弹回潮,多处堆放垃圾杂物,群众反映强烈。陈雄南未充分履行对水木天成社区环境卫生的管理指导职责,整治力度不够,管理不到位,对整改不彻底、反弹回潮等问题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3月,陈雄南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5.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张国林、执法队负责人李喜庆不作为慢作为问题。2016年底至2017年初,东丽区金钟街道南何庄村村民刘某擅自占用金钟路北侧路边、南何庄供销社宿舍原址拆迁后的部分空地放置集装箱。金钟街道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李喜庆发现上述情况后,未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拆除,放任刘某继续占用上述空地放置集装箱、搭建彩钢房和简易房,最后形成5处违章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金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张国林未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制止、拆除,致使上述违章建筑长期存在,直到2018年11月9日才全部拆除,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2月,张国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喜庆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6.天津市西青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原支队长、支部委员会原书记陈金恒,重点工程监督管理科科长马建彬,高级工程师程德江落实“津八条”不力问题。2018年5月,西青区质安监管支队在发现某公司施工合同未备案等问题后,机械作出责令停工的决定。在明知该公司和两家施工单位存在严重纠纷的情况下,不主动帮助协调解决,简单地把矛盾抛给企业,将三方自行达成一致意见作为准予复工的必要条件。区质安监管支队在这起事件中,官僚主义作风严重,落实“津八条”流于形式,思想上不重视、服务上不主动、行动上不积极,解决企业诉求缺乏主动担当、主动服务意识,给西青区营商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12月,陈金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职处理;马建彬受到政务警告处分;程德江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7.天津市北辰区运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殷小锋,原党组书记、局长张学洪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原副局长兼纪检组长魏建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给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问题。北辰区运管局全资下属企业北辰区辰发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站长左永政利用职务便利,2015年8月至2016年2月期间,通过支票转账及电汇的方式,先后挪用辰发检测资金1415万元用于个人使用。殷小锋任区运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后,2016年5月,区运管局对辰发检测中心2015年财务收支及经济效益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在辰发检测中心未提供银行对账单的情况下出具审计报告,致使左永政于2016年6月审计结束后继续挪用公款128万元。殷小锋作为区运管局时任党组书记、局长,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学洪任区运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对左永政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魏建忠任区运管局副局长兼纪检组长期间,对左永政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天津市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