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邢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科级干部、南石门所负责人张新文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张新文两次将6笔个人车辆加油费共计2224元在单位财务报销,在2018年开展的私车公养专项治理中未如实报告情况。2019年1月,张新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2.柏乡县柏乡镇北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尹俊行等3人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8年4月,尹俊行及村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滑书文,村委委员滑京文以五保户丧葬费补助名义从村委会账目支出补贴1000元进行私分。2019年1月,尹俊行、滑书文、滑京文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在组织审查期间,三人主动上缴违纪款。
3.桥西区中兴街道办事处科员王英杰公车私用问题。2019年春节前,王英杰驾驶公车探望亲戚,被群众通过“随手拍”举报。2019年1月29日,王英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桥西区纪委对其主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邢台市纪委监委)
点击进入纠正“四风”不止步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