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9-05-31 来源:营口市纪委监委 热度:1385℃

近日,营口市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分别是:

1. 原营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所副所长金宪涵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3月至9月,金宪涵多次借参加会议、培训之机到张家界、绍兴等地旅游,并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2018年8月21日,金宪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2.原营口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徐伟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1月至2018年5月,徐伟违规使用单位加油卡给个人私家车加油1497.64元(以下未标明币种均为人民币),报销加油费895元。2018年8月22日,徐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3.大石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闫明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7年8月26日,闫明以女儿升学为由操办“学子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31000元。2018年10月26日,闫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4.原鲅鱼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孙雅文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8月1日至8月3日,鲅鱼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孙雅文在为公公操办丧事期间,违规收受礼金18900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1月22日,孙雅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通报指出,上述4起问题反映出在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无视党纪,不收手,不收敛,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必须严肃处理。全市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守住“底线”。

通报强调,纠正“四风”问题任重道远。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主动担当作为,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坚持不懈地将作风建设向纵深推进。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监督,紧盯重要节点和“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并对顶风违纪行为加大惩戒、问责和曝光力度,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营口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