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德市鼎城区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1.黄土店镇桃花庵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复原、原村会计曾明星、村监委会主任曾冬生、村监委会成员陈佰高违纪问题。2013年3月至2018年7月,刘复原在担任桃花庵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村内各项工程项目的实施以及村级账务的运行等情况,均未按照上级相关规定予以公开,违反了群众纪律;授意时任桃花庵村会计曾明星,通过采取伪造村级财务会计资料的方式,套取资金用于村级其他开支,村监委会主任曾冬生、成员陈佰高在此期间不正确履行监督职责,消极不作为,违反了工作纪律。2019年4月,刘复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曾明星、曾冬生、陈佰高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石公桥镇原联伍堰村村级账目遗失问题。2008年,在原联伍堰村村支两委换届期间,村里数年的会计资料被遗失,至今下落不明。陈付山作为原联伍堰村党支部书记,对此负有领导责任,钟学文作为原联伍堰村会计,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3月,陈付山、钟学文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鼎城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