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峨县更新乡斌亭村委委员莫运便工作失职问题。更新乡斌亭村巴岩屯李某于2015年4月去世,时任斌亭村委委员莫运便,作为巴岩屯包片村干部,负责该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认证等相关工作,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管理认证办法(试行)的通知》开展认证工作,致使李某家属冒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1355元。2018年7月,莫运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冒领的违纪款已追缴。
2.天峨县更新乡文里村委原委员刘明华工作失职问题。更新乡文里村纳相屯韦某于2014年1月去世,时任文里村委委员刘明华,作为纳相屯的包片村干部,负责该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认证等相关工作,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管理认证办法(试行)的通知》开展认证工作,致使韦某家属冒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1116.18元。2018年8月,刘明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冒领的违纪款已追缴。(天峨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