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五月二十九日)落案起诉一名建筑工程公司管工,控告他涉嫌串谋从一名工人收受非法回佣共逾四万三千元,以协助该名工人获该公司雇用。
莫锐祺,四十二岁,明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明泰)管工,被控一项串谋与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被告将于星期五(五月三十一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
被告于案发时是明泰管工,该公司主要业务是以分判商身份承接模板搭建工程。明泰于二零一一年获分判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西九龙总站南建筑地盘的模板搭建工程。被告负责为该项工程招聘工人及监察他们在该地盘的表现。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零一一年九月一日至二零一三年四月十日期间与一名地盘散工及另一名人士一同串谋,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从该地盘散工接受共四万三千三百五十元回佣,作为协助该地盘散工获明泰雇用及继续雇用的报酬。
明泰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五应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