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屯昌县委批准,县纪委监委对屯昌县原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林书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林书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加油,私车公养,违规发放津补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建设、竣工验收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林书伟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