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于霆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于霆简历:
于霆,男,汉族,1965年2月生,河南郾城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学历。
1984.10-1989.07 山东矿业学院机械工程系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专业学习
1989.07-1991.05 石嘴山市煤气热力公司储备站副站长
1991.05-1992.10 石嘴山市城乡建设局城建科干部
1992.10-1993.04 石嘴山市城乡建设局城建科科员
1993.04-1994.01 石嘴山市城乡建设局团委书记,市建筑工程公司党支部书记
1994.01-1997.04 石嘴山市城乡建设局纪检委委员、团委书记,市建筑工程公司党支部书记
1997.04-1998.01 陶乐县县长助理
1998.01-1999.04 陶乐县副县长
1999.04-2001.01 陶乐县委副书记、副县长
2001.01-2002.12 陶乐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2.12-2004.02 陶乐县委书记、县长
2004.02-2004.04 中卫市政府筹备组副组长
2004.04-2009.01 中卫市副市长
2009.01-2009.02 中卫市委常委
2009.02-2011.12 中卫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2011.12-2013.12 中卫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13.12-2016.09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兼副秘书长
2016.09-2018.10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兼副秘书长,巡视员
2018.10- 自治区党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