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港北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贵港市港北区委员会批准,港北区纪委监委对港北区庆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房军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房军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他人礼品、消费卡,长期借用服务对象车辆,利用职权将本人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予以支付;违反工作纪律,财务方面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国家财政资金损失;违反生活纪律,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之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骗取公款,涉嫌贪污犯罪。
房军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扭曲,严重背离党的宗旨,法纪意识缺失,暗中大肆权钱交易,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港北区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港北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房军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房军伟涉嫌犯罪问题及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