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安徽省监察委员会、中共黄山市委批准,中共黄山市纪委、黄山市监委对黄山风景区原党工委委员,黄山风景区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原局长陈新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陈新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下属及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活动;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为涉恶人员孙某某提供保护;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
陈新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以权谋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且在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黄山市纪委常委会、黄山市监察委员会研究并报中共黄山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新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黄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