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淇滨:通报3起“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典型问题

2019-07-22 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热度:1079℃

1、淇滨区大河涧乡政府工作人员曹志脱贫攻坚工作懈怠、履职不力问题。2018年,淇滨区大河涧乡政府工作人员曹志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对其分包的5户贫困户帮扶工作不重视不落实,未按照要求开展帮扶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曹志作为帮扶责任人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6月,曹志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2、淇滨区钜桥镇聂下务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振民、原聘用干部杨清洲,在办理低保工作中违反规定程序、伪造申报资料等问题。2017年5月,时任淇滨区钜桥镇聂下务村党支部书记张振民和聘用干部杨清洲,未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等规定程序,共同伪造民主评议资料,为不符合条件的村民申报办理农村低保。合并其它违纪问题,2019年4月,张振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清洲被给予诫勉谈话。

3、鹤壁市公安局淇滨区分局案件侦办大队原大队长任黎光滥用职权,擅自处置涉案物资问题。2014年11月,时任鹤壁市公安局九州派出所案件侦办大队教导员任黎光,在主持大队工作期间,接到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九支队移送的违法运输鞭炮案件线索。接收车辆及鞭炮后,未依法对移交的车辆及鞭炮予以扣押,未对鞭炮价值进行委托鉴定,私自放行车辆,擅自安排社会人员马某某将1000余箱鞭炮予以出售。2019年5月,任黎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鹤壁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