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纪委通报5起违规操办“学子宴”和借机收受礼金典型问题

2019-07-22 来源:营口市纪委监委 热度:952℃

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定不移纠正“四风”,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营口市纪委决定,对5起违规操办“学子宴”的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1.营口水务有限公司第一营业分公司非居民所所长丁卫强操办“学子宴”问题。2018年8月8日,丁卫强在与第一营业分公司党支部签订《水务集团高考家长不操办“升学宴、谢师宴”承诺书》的情况下,以孩子升学为由在营口某酒店操办“学子宴”。2018年10月,丁卫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盖州市沙岗镇下屯村村民王世伟操办“学子宴”问题。2017年8月20日,王世伟以其孙女升学名义设宴11桌。2018年11月,王世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盖州市梁屯镇杨村村民韩运奎操办“学子宴”问题。2018年7月28日,韩运奎以其孙子升学名义设宴8桌。2018年8月,韩运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大石桥市人民法院沟沿法庭庭长邢伟违规操办“学子宴”问题。2014年8月,时任大石桥市人民法院沟沿法庭副庭长邢伟以女儿升学名义在大石桥市某酒店设宴8桌。2018年10月,邢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大石桥市示范农场党委副书记周春萍以女儿升学名义违规收受礼金。2018年8月,周春萍以女儿升学名义违规收受礼金。2018年12月,周春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5起违规操办“学子宴”和借机收受礼金问题,反映出在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当前正是升学前夕操办“学子宴”“谢师宴”的易发多发期,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自觉摒弃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不正之风,把“好事”办好,以合适的方式传递“喜讯”,以实际行动加强党的风气建设,争做遵规守纪有“礼”人。

通报要求,全市党的各级组织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为契机,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深入查找本部门本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跟踪整改落实,严禁党员干部操办“学子宴”“谢师宴”,严禁借子女升学时机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要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今年有子女升学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加强教育提醒,抓好思想教育,防止违纪问题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监督力度,开展明察暗访,对党员干部操办“学子宴”问题一经发现,坚决查处,绝不姑息,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且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营口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