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佳木斯市委批准,佳木斯市纪委监委对佳木斯市人防办原副主任吴文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吴文俊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权影响,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利;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涉嫌行贿罪和单位行贿罪。
吴文俊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化,理想信念缺失,目无党纪国法,长期沉溺于从事营利性活动,以金钱开道谋取不正当利益,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规定,并涉嫌职务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佳木斯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市监委委务会议审议并报佳木斯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吴文俊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1972.06—1974.08 哈尔滨师范学院体育系学习
1974.08—1976.08 桦南县第三中学教师
1976.08—1981.09 桦南县委宣传部干事
1981.09—1982.11 佳木斯市原永红区委组织部干事
1982.11—1983.05 佳木斯市原永红区委办公室秘书
1983.05—1984.05 佳木斯市原永红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1984.05—1985.10 佳木斯市原永红区长安办事处书记兼主任
1985.10—1991.04 佳木斯市原永红区委副书记
1991.04—1996.02 佳木斯市郊区牧工商公司副经理
1996.02—1997.09 佳木斯市郊区牧工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1997.09—1998.02 佳木斯市郊区政府副区长兼佳木斯市郊区牧工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1998.02—1999.07 佳木斯市郊区政府副区长
1999.07—2003.03 佳木斯市驻哈办事处主任
2003.03—2013.05 佳木斯市人防办副主任
2013.05 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