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佳木斯市委批准,佳木斯市纪委监委对同江市公安局原局长董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董慧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群众纪律,为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反生活纪律,对子女配偶失管失教。故意包庇犯罪嫌疑人,影响刑事案件侦办,涉嫌徇私枉法罪;利用职务便利,在案件侦办、工程承揽、办公家具采买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罪。
董慧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党性原则和宗旨意识,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利用职权与他人搞权钱交易,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规定并涉嫌职务犯罪,严重损害了党的事业和形象。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佳木斯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市监委委务会议审议并报佳木斯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董慧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董慧简历
董慧,男,汉族,1958年1月生,广东广州人,1974年6月参加工作,198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党校法律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
1974.06—1975.04 合江地区孟家岗铁矿农场知青
1975.04—1976.02 合江地区孟家岗铁矿工人
1976.02—1981.01 中国人民解放军00028部队战士
1981.01—1983.01 桦南县孟家岗铁矿保卫科干事
1983.01—1984.09 桦南县公安局二道沟派出所干警
1984.09—1987.08 桦南县公安局二道沟派出所所长
1987.08—1994.10 桦南县公安局刑侦科侦查员
(1987.03—1989.03黑龙江省人民警察学校公安专业在职大专学习)
1994.10—1996.11 桦南县公安局闫家派出所所长(副科级)
1996.11—1997.10 桦南县公安局闫家派出所所长(正科级)
1997.10—2006.05 桦南县公安局副局长(其间:1998.03—2001.01黑龙江省委党校法律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2006.05—2010.03 桦南县建设环境保护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10.03—2011.12 同江市公安局局长
2011.12—2015.10 佳木斯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2015.10—2018.01 佳木斯市公安局副处级干部
2018.01 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