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9-08-22 来源:锦州市纪委监委 热度:1275℃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整治活动,聚焦重点,精准施策。8月7日,市纪委监委通过媒体在全市范围内发布《关于严禁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以及违规公款吃喝的通知》,重申“八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对大操大办婚丧喜庆问题、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以及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收到良好成效。但在集中整治中,仍然有极少数党员干部不收敛、不知止、不敬畏、不在乎,顶风违纪。近日,锦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凌海市翠岩镇西团村党支部书记李宏东违规违纪操办“升学宴”问题。据群众举报,市专项治理监督检查组核查,2019年8月20日,李宏东为其儿子操办“升学宴”4桌,其中邀请非亲属12人参加,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合计2200元,造成不良影响。李宏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退回非亲属人员礼金。

2.义县七里河镇动监所科员范明违规违纪操办“升学宴”问题。据群众举报,市专项治理监督检查组核查,2019年8月10日,范明为其儿子操办“升学宴”13桌,其中邀请其管理服务对象12人参加,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合计3200元,造成不良影响。范明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责令其退回管理服务对象礼金。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从以上案例中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真刀真枪解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以实际成效检验主题教育效果。各级领导干部要从知行合一的角度审视自己、要求自己、检查自己,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挥“头雁效应”。全市党员干部要知敬畏、守底线,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对整治期间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律从严处理、公开曝光,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锦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