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2014-04-21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682℃

    1.兰州石化公司销售部公款大吃大喝案。经查,兰州石化公司销售部2013年月7日至8日在公司培训中心举办了一期34人参加的销售系统培训班,在用餐时违规消费烟酒等共计2234元;在培训结束时违规购买鲜枣40箱,共计2200元,发放给培训班学员及工作人员。张建国作为销售部主要负责人,没有认真领会和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对违规消费烟酒和发放鲜枣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经2014年3月24日兰州石化公司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建国党内警告处分。

2.经查,兰州石化公司自动化研究院2013年4月12日至14日在兰州石化公司刘家峡培训中心举办了一期科级干部培训班,自动化研究院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基层单位领导及党群系统共28人参加了培训,在聚餐时违规消费烟酒共计3450元。兰州石化公司自动化研究院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陈世民,兰州石化公司信息化项目组副组长曹巍参加了此次聚餐,对违规消费烟酒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经2014年3月24日兰州石化公司党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陈世民、曹巍党内警告处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