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加大“四风”问题整治力度,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日前,我市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河东区教育局原党委副书记、局长郑若兴违规接受宴请等问题。2018年1月24日,郑若兴及教育系统其他7名领导干部接受有业务往来的某公司总经理何某某宴请。何某某提供高档烟酒并支付餐费4266元。饭后,郑若兴等人分别接受何某某赠送的茶叶和啤酒,共计价值3200余元。2019年3月,郑若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9年5月,郑若兴受到免职处理;其他7名违纪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宁河区芦台镇副镇长张志伟违规接受宴请等问题。2017年7月,张志伟被抽调至宁河区棚户区改造拆迁指挥部担任副总指挥。2018年5月,张志伟患病住院治疗期间,收受承揽改造拆迁工程的天津市某建筑工程公司负责人刘某某赠送的野生海参1盒。2018年6月底,张志伟与该指挥部其他2名工作人员共同接受刘某某等人邀请,在其公司内部餐厅用餐,饮用高档白酒,且饭后每人收受4条香烟(经鉴定,4条香烟价值人民币2400元)。张志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6月,张志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其他违纪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西青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公务车队负责人高峰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8年5月,该车队按照每人600元的标准向公务用车司机发放补贴,共计发放1.2万元。此外,2017年9月、2018年8月,高峰在操办其子婚礼和孙女满月宴过程中,邀请管理对象参加并违规收受其中5人赠送的礼金,共计4000元,已于立案后上缴。2019年7月,高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1.2万元补贴款被收缴。
天津起重设备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张俊新违规购买礼品等问题。2014年9月至2018年6月,张俊新作为公司班子主要成员,批准报销大量用于业务接待的不规范餐饮票据,共计12.17万元;批准购置香烟、茶叶、“泥人张”等礼品用于业务接待,费用共计21.12万元;批准使用公款组织业务关系单位人员旅游,费用共计1.4万余元。2018年10月,张俊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原主任沈兵违规长期借用公车及私车公养问题。2014年7月至2016年10月,沈兵在担任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期间,违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以所在单位工作需要为名,向其他单位借用公车1辆,供自己私用。2014年6月至2017年12月,沈兵违规占用单位的加油卡为上述借用的车辆和私家车加油,累计金额3万元。此外,2015年7月至2016年9月,沈兵先后7次违规在单位报销私家车维修保养费用,累计金额8000余元。沈兵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沈兵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违规用车费用被追缴。
天津市宝坻区大口屯镇原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孙大勇办公用房超标问题。2018年9月,经巡察发现,孙大勇长期使用办公室1间约18平方米,占用单人休息室1间约12平方米,合计办公用房面积约30平方米,超出办公用房使用标准。2018年10月,孙大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6起问题中,有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有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的违规接受宴请,且违纪行为均发生或延续至党的十九大之后,是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行为。表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反弹回潮隐患犹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做到自警、自醒、自重。特别是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今年上半年共查处11起,同比增长18.2%,需要予以重点关注。
通报强调,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就推动作风建设在新时代向纵深发展作出重要批示,为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作风建设“从我做起、从领导干部做起”,带头转作风、治歪风、树新风,切实增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保持政治定力,坚定不移纠正“四风”,坚决防止工作上出现“疲劳综合征”。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问题往深里抓、往实里做,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检验是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对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政治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对工作不力问题多发的,运用多种方式督促整改落实;既聚焦树倒根存、禁而未绝的老问题,又紧盯花样翻新、隐形变异的新动向,坚持露头就打、严查快办、精准发力,持续加大治理力度;坚持以案为鉴,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运用身边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形成有效震慑;坚持稳中求进、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不能、不想,努力实现治理“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