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指定管辖,阿荣旗纪委监委对包头市公安局保留副县级待遇干部翟晓扬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翟晓扬思想滑坡蜕变,理想信念缺失,违反生活纪律搞钱色交易;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收受、索要财物;给予国家人员财物,谋取不正当利益;巨额财产无法说明合法来源。
翟晓扬严重违反党的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包头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委员会会议审议并报包头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翟晓扬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