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效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近日,定安县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定安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科员邱天明违规公款购买香烟问题。2014年6月,定安县公安局开展博鳌亚洲论坛安保工作期间,邱天明利用职务便利,从定安定城某烟酒行赊帐购买10条中华烟(价值人民币6000元)后,以博鳌亚洲论坛安保工作经费之名报账支付,所购买香烟用于个人消费。2019年8月,邱天明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二、定安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许声耀审核把关不严致使单位出现违规重复报销补助问题。2015年7月至2018年4月,许声耀在审批工作餐补助和差旅费报销工作中把关不严,致使定安县总工会重复报销午餐补助和差旅伙食费共计2.0736万元。此外,许声耀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7月,许声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三、定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莫成锦违规使用公务油卡给私车加油问题。莫成锦在担任定安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期间,违规使用公务油卡给私车加油2.75万元。2019年7月,莫成锦受到政务记过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通报指出,对这三起典型案例查处,彰显了正风肃纪不止步、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坚定决心,同时也说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纠治“四风”必须久久为功、驰而不息。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这些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通报要求,中秋、国庆假期将至,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组织认真学习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新闻报道、省纪委监委和县纪委监委通报的典型案例,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积极营造廉洁过节氛围,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和隐形变异问题,围绕关键部位、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和通报曝光力度,持续发力纠治“四风”,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贯穿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不断净化节日风气,推进治理“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定安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