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经查,2004年6月至2014年3月,福建省连江县住建局副局长何维康利用分管村镇规划建设之便,分别收受25家房地产开发商、项目负责人、施工队的好处费,为这些房地产开发商、项目负责人、施工队在规划审批、规划变更、竣工验收方面提供帮助。
何维康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连江县纪委日前对其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据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经查,2004年6月至2014年3月,福建省连江县住建局副局长何维康利用分管村镇规划建设之便,分别收受25家房地产开发商、项目负责人、施工队的好处费,为这些房地产开发商、项目负责人、施工队在规划审批、规划变更、竣工验收方面提供帮助。
何维康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连江县纪委日前对其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