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检察院依法对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茆庆国决定逮捕

2019-11-06 来源:安徽检察 热度:967℃

近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茆庆国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六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时认定,犯罪嫌疑人茆庆国在担任江苏省盐业公司经理,江苏省盐务局局长兼江苏省盐业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长,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信用额度授权、煤炭集中采购、债券承销、承揽工程、企业收购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涉嫌受贿犯罪。

茆庆国涉嫌受贿一案,由安徽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