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典型问题

2019-12-18 来源:辽阳市纪委监委 热度:1208℃

为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辽阳市纪委监委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辽阳职业技术学院原团委书记顾峰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违规使用公车加油卡问题。顾峰在担任院长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期间,利用管理单位公车和公车加油卡之便,私自为自己配备专用公车;2010年9月至2015年9月,私自使用公车加油卡为其个人及他人车辆加油,累计消费118,959元。其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顾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违法款物一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灯塔市五星镇副镇长程红梅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7年11月17日,程红梅为其子违规操办升学宴,通知五星镇同事21人参加,并提前收受其中13人礼金,累计金额2,800元。程红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3.白塔区胜利街道原党工委书记于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长期借用企业车辆问题。2015年至2017年,于旺利用负责动迁工作等职务便利,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及下属赠送的礼品礼金,累计收受南京牌香烟18条及现金4,500元;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长期借用企业车辆为个人使用。同时他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于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弓长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平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冯冬梅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电子红包问题。2019年4月18日,冯冬梅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单某某通过手机微信发送的电子红包500元,使其免于罚款并为其办理营业执照。冯冬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5.太子河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李兴权等人违规提供公务接待问题。2019年1月12日,李兴权在没有接待公函的情况下,违规在区政府食堂接待辽阳某民间团体就餐并饮酒,花费公款700元,食堂管理员闫秀富陪同就餐。李兴权、闫秀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制定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口,推动作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党风政风焕然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同时应当看到,“四风”问题树倒根存,新的隐形变异问题时有发生。上述5起典型问题,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罔顾党组织的提醒爱护,我行我素、漠视纪律,终致违纪违法,教训深刻。

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以主题教育为契机,主动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抓紧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为镜鉴,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做斗争,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精准排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再查处一批问题、再曝光一批案例、再解决一批难题,以专项整治的实际成效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度落实,以驰而不息的韧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辽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