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纪委监委通报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查处7起典型案例

2019-12-18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热度:905℃

近日,保山市纪委监委通报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查处的7起典型案例。

1.保山市第一中学原党总支书记、校长孙正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保山市第一中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3年至2015年,以组织新生军训活动为由,违规发放加班费6.91万元;2014年至2015年自定薪酬违规发放加班费2.2万元;2015年4月、10月和2016年4月,违规发放电话费17.64万元;2013年至2016年间,违规为全体教职工缴纳职工医疗互助金16.53万元;2016年、2017年超过批准额度发放绩效255.54万元。2019年7月,孙正飞作为时任党总支书记、校长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应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保山市政府驻昆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6年1月,保山市政府驻昆办以工作人员加班多,待遇低为由,与新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桥酒店”,由市政府驻昆办设立,以该办聘请的临时人员为法人,负责酒店管理,财务独立核算)签订服务协议,由市政府驻昆办利用行政优势对保山客源加强宣传,为入住该酒店人员提供出行保障、对接联系旅行社等服务,新桥酒店按日常50元/次、节假日100元/次标准向市政府驻昆办工作人员支付加班、值班费。2017年1月,新桥酒店向市政府驻昆办21名工作人员发放加班、值班补助共15.3万元。2019年7月,王成科作为时任驻昆办主任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应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隆阳区军干所原所长万发孝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的问题。2019年2月,隆阳区纪委监委在对万发孝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开始初核后,万发孝为了掩盖合伙购车并挂靠汽车服务公司、租车给区军干所的事实,与公司售后服务经理韩某某串供订立攻守同盟,谎称已将该车以1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韩某某,并于2019年2月22日将该车从其妻赵某名下变更到韩某某名下。万发孝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万发孝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8月,万发孝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隆阳区潞江镇百花岭村党总支原书记杨成吴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2016年3月至2019年6月,杨成吴在担任百花岭村党总支书记期间,违规摊派费用、违规评定低保,严重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2016年11月,杨成吴违规将危房改造项目指标与香料烟种植任务挂钩,要求争取危房改造的农户种植香料烟,并以每户1000元的标准违规向7户危房改造户收取押金7000元;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杨成吴违规将家庭成员中有财政供养人员的李某、刘某2人纳入低保范围,使其违规享受低保金2970元。杨成吴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7月,杨成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7000元押金全部退还7户危房改造户,违规享受的低保金2970元全额追回上缴财政。

5.施甸县老麦乡村规办负责人李剑锋涉嫌贪污危房补助资金、挪用“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的问题。李剑锋利用职务便利,将2011年、2017年、2018年的危房改造和2018年的“一事一议”项目款62.57万元占为己有,将2018年危房改造和2018年的“一事一议”资金33.98万元挪作他用。2019年10月,李剑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青华派出所原副所长和峻丞滥用职权的问题。和峻丞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滥用职权,2018年3月,私放吸毒人员张某某,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18年10月,和峻丞明知张某某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仍然为张某某介绍时任龙陵县公安局龙山派出所副所长雷宇(另案),为其走私运输白糖提供帮助,并收受张某某价值人民币1.95万元财物。和峻丞的行为涉嫌滥用职权、介绍贿赂犯罪,和峻丞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8月,和峻丞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7.昌宁县看守所原教导员马宁违纪问题。2018年10月至12月,马宁在担任昌宁县看守所教导员、主任科员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顶风违纪,多次将利用职务便利获知的相关案件信息主动告知涉案的时任昌宁县公安局柯街派出所所长李元华(另案处理)。2019年9月,马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